时间:2025-05-31 19:45:56 作者:中外对话丨吃下“定心丸”,中国民营经济迈入新阶段 浏览量:16148
中新网北京5月31日电 题:吃下“定心丸”,中国民营经济迈入新阶段
作者 陈天浩 陈彩霞
近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)正式施行。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它的实施将对中国民营企业以及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?在中新网新一期“中外对话”节目中,全国政协委员、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德才,胡润百富董事长兼首席调研官胡润(Rupert Hoogewerf)和美国杜克大学亚太研究所客座教授丹尼斯·西蒙(Denis Simon)带来解读。中外嘉宾们一致认为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填补了制度与法律层面的空白,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进入制度化、法治化的新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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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突破了以往分散、碎片化的特点,首次系统性地构建了一个民营经济的法律保障体系。”杨德才指出。
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,但长期以来,保护民营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散在《公司法》《合同法》《反垄断法》等各个法律文本中,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。对此,胡润也表示,“见证这部旨在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新法律的出台及实施,确实是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。”
杨德才还分析称,该法专门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做出明确规定,特别强调要严惩通过互联网恶意污蔑、诽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,为舆论环境的优化提供法律依据。此外,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”和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”被纳入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明确所有市场主体在负面清单以外领域“非禁即入”,坚决破除隐性壁垒。正如杨德才所言,“通过法律手段重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,真正让民营经济吃上‘定心丸’。”
西蒙则特别强调,该法最关键的是“产权保护(包括知识产权)”,以及“明确的金融规则”,例如让民营企业知道如何获取融资、怎样进行外汇结算,从而在国内外市场中畅通无阻。他指出,“信心才是驱动商业投资和企业成长的根本动力,只要对未来充满信心,就会有更多民营企业蓬勃涌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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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从促进就业、对GDP的贡献,再到创新指标,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”西蒙的这一论断,点明了民营经济的多重价值。在中国,民营经济贡献了50%以上的税收,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,70%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,80%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,90%以上的企业数量。
“小型民营企业是创造就业的主要载体,它们也是开发和应用新技术的沃土。要建设创新驱动型经济,就需要这些充满活力、极具创造力的小公司参与其中。”西蒙表示。
胡润也指出,“在最新的‘胡润百富榜’上,80%上榜人士十年前都不在列。也就是说,2025年新上榜的人士占到八成,且民营企业家占据绝大多数。这不仅说明中国民营企业在传统制造、房地产业积累了巨额财富,也说明在新能源、储能、太阳能、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,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成为创新主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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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今时代,技术创新已成为核心竞争力。杨德才指出,“科技创新的主体实际上就是企业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专门强调,民营企业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要力量,能够依法平等使用资本、技术、人力资源和数据,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与新兴产业建设。”
而胡润在通过对全球独角兽企业的调研发现,截至2024年4月,中国有300余家独角兽企业,其中国有或国资控股企业的数量不到10家。他强调,“随着高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,与市场需求对接日益深入,优秀的民营企业正在主动推动技术转化和专利申请,推动新一波的创新浪潮。”
胡润还表示,“要吸引高校人才,推动技术转移机制,完善产学研创新链条,既需要国有企业的加入,也需要民营企业的参与。”
西蒙预言,“在可预见的未来,我们必将看到更多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小型民企涌现”;胡润对产学研融合与资金支持下的新兴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;杨德才则强调,该法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作用。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施行,不仅是对民营经济贡献的肯定,更为其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与法律保障。不仅优化了市场环境,也释放了创新潜能。(完)